【以案说法】“不许动,打劫……”
俗话说“君子爱财、取之有道”。而往往就有人,为了“孔方兄”不惜以身试法。为善最乐、为恶难逃。最终,等待他们的,是法律的制裁。
案
例
回
顾
Tuesday,July 18,2017
2017年7月18日晚19时许,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预谋抢劫,他骑自行车行至西安市三桥西大明宫建材家居市场,在农业银行外的喷泉边,胡某某抽着烟、喝着啤酒伺机守候作案目标出现……
Tuesday,July 18,2017
20时15分许,受害人余某某到西安市三桥大明宫建材市场农业银行ATM机上给朋友汇款,胡某某尾随其后,用事先准备的仿真枪顶住余某某头部,要求其拿出现金5000元。
Tuesday,July 18,2017
受害人临危并没有慌乱,而是谎称自己身上和卡上没有现金,需到银行外的车上取。二人走出银行后,受害人随即大声呼救,嫌疑人胡某某见状仓皇逃离现场。
21时30分许,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投案自首,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用网上购买的仿真手枪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。胡某某表示,仿真枪是手拉式打玻璃珠的仿真枪,是花钱从网上购买的,自己曾试着玩过一次,2、3米开外可以打烂啤酒瓶。
Monday,July 31,2017
2017年7月31日,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胡某某批准逮捕。
检察官提示
大家应增强应对险境的能力,遇事切莫慌张,等待时机绝处逢生。
不义之财莫贪恋,伸手必被抓。
仿真枪也不是普通玩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》规定,我国禁止生产销售仿真枪。广大市民应提高法律意识,远离“仿真枪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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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
漫画:兜兜里的糖
编辑: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
陕西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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